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据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期,当地开始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除此之外,泰国、韩国等地的产品也包含在内,本次,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
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0/2016/NTC/PVC/SR-I/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和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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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
2022年6月8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巴基斯坦聚氯乙烯树脂生产商Engro Polymer and Chemicals Limited申请,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以上便是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