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办理企业信用评价
什么部门办理企业信用评价?是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来说,第三方认证机构备案资质分为央行备案、省信用办备案、市信用办备案三种。央行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在全国从事征信业务,省信用办备案只能在备案的省从事征信业务,市信用办备案只能在备案的市从事征信业务,通用性差别很大。
一、为什么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来做企业信用评价呢?
我们知道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方需要通过企业信用评价也就是企业信用等级来作为判断投标方经营管理能力、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等的重要参考因素。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信用评级不管对于招标方还是投标方来说都十分重要。为了保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这就要求信用评价者不带任何行政色彩,不受任何单位干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因此而诞生。
二、企业信用评价的申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年
2、企业当前状态为在营
3、近一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一年,未出现经营异常
5、近一年,未出现股权冻结

6、近一年,未出现严重违法
7、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8、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9、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正常营业无亏损
10、最新一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
三、企业信用评价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咨询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2、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确定企业信用评级
3、复评结束后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信用认证结论通知》
4、双方签订合同,如需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企业还需签订《信用承诺书》
5、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额合同款
6、证书牌匾开始制作、国家平台公示。
信用评价是由国家政策支持的,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明确写道“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