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朋友好帮手——打包贷款益处多!快来看看信用证融资中申请打包贷款的操作流程吧!

一、打包贷款业务的特点
1.“单前融资”
打包贷款为“单前融资”,其发放贷款的时间段为收到信用证之后,向出口地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以前。
2.专款专用
打包贷款是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方受益人执行出口信用证而进行的主要用于对生产或收购商品开支及其他费用的资金融通,一般要求专款专用,不能将打包贷款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归还贷款等其他资本项目的支出。
3.贷款期限较短
由于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收汇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而且商业银行是以所抵押的信用证项下款项作为还款来源,所以这种贷款的期限比较短,一般从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有效期后一个月止。例如,信用证的受益人于2012年4月10日要求打包贷款,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为5月31日,则打包贷款的天数为4月10日至5月31日的天数即51天加30天,也就是81天,打包贷款期限也就是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
4.贷款行留存信用证正本
信用证正本留存于贷款银行,以确保打包贷款的申请人(信用证的出口受益人)在贷款银行交单议付,便于贷款银行监督信用证的执行情况。
5.有追索权
打包贷款在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在企业不能正常从国外收回货款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偿还打包贷款的本金及支付利息,或允许银行主动从其账户扣划打包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二、打包贷款业务的作用
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推动了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业务的拓展和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开展,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1.对出口商来说,扩大了出口商的国际贸易机会。在无法争取到进口商预付货款的结算条件下,它通过有效的帮助出口企业解决了其在装运货物之前的资金短缺问题,对确保其能够按时对外履行出口销售合同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因此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国际信誉,使企业借此顺利地把握住更多的贸易机会。另外还减少了出口商的资金占用,提高了竞争能力。由于出口企业提前从贷款银行收到并使用了货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出口销售货款的收汇风险,也使得出口企业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减少了自有资金的无效占用,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从而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2.对进口商来说,通过使用信用证方式,使得出口商可以获得打包贷款的机会,减轻了进口商预先付款的压力,从而使进出口合同得以顺利的签订和实施,也因此延缓了进口商支付货款的时间,降低了进口商的成本。
3.对贷款行来说,由于有国外银行开来的合格信用证正本作为保证,银行的风险被相对减少。即银行通过控制所抵押的信用证正本和交单议付权力,从而控制了作为偿还来源的出口货款的收汇,确保了信用证打包贷款能够按期、及时、快速的收回。从经营效益的角度来讲,这种贷款还可以为银行带来相关的国际结算、结售汇等中间业务收入以及派生的本外币存款收益。
三、打包贷款的操作流程

(1)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证人按合同要求填报开证申请书,并缴纳开证保证金和手续费,向开证行申请开证。
(3)开证行严格按开证申请书要求开立信用证,并传送给出口商所在地通知行,通知行核押审核信用证真实性无误后,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4)出口商将收到的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正本提交往来银行,申请打包贷款融资。
(5)出口地银行审查出口商的资信情况、贸易合同、信用证条款,确定给予出口商一定金额的本币或外币打包贷款(金额通常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期限通常以信用证有效期或预计收款期为限)。
(6)出口商利用打包贷款组织购买原材料、加工制作、装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向融资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融资银行通常为出口商叙做信用证议付,押汇(或贴现、福费廷),以议付/押汇款项归还打包放款本息。如提交单据有不符点,则无法叙做议付等融资,需要等待外国贷款收回后才能归还打包放款本息。
(7)出口地银行向国外开证银行寄单索汇。
(8)在单证相符前提下,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
(9)打包贷款银行收到开证行付款后,扣除贷款本息后,多余款项贷记出口商账户。